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摘要:电视中总是播出如果要解除婚姻关系,只需要分居两年就可以满足条件,就这样很多人就会认为分居满两年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其实这个观点是不正确的,那么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现在不管是结婚还是离婚都要办理法定手续,没办法定手续就算在一起同居生活那也是一种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也就是说不是两夫妻。而要离婚也要办理法定手续,而不是有人理解的分居满两年就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就不是两夫妻了,这其实是对法律规定的错误理解。《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只是离婚的条件,而且还必须证明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如果是因为其它原因分居的则不属该条规定的情形,则不是离婚的条件。而且分居满二年除了对方承认也很难证明,所以如果想尽早解除婚姻关系则不必刻意去分居满二年,因为即便分居满二年也未必能一次解除婚姻关系。
从以上所述可知,不管你分居多少年都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否则在法律上都还是受保护的夫妻关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