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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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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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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立遗嘱时必须有什么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理自己的遗产,而订立遗嘱是处理遗产的重要方式,遗嘱符合一定条件才会生效的,那么立遗嘱时一定要有什么人?有关这类问题我们为你准备了详细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立遗嘱时必须有什么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遗嘱一定要有什么人,要依据遗嘱的类型而定,如果是自己遗嘱的,不需要其他人,如果是代书遗嘱的,需要两个见证人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以上知识就是我们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订立遗嘱一定要有什么人,要依据遗嘱的类型而定,如果是自己遗嘱的,不需要其他人,如果是代书遗嘱的,需要两个见证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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