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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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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如何处理对方不领法院离婚调解书?

  摘要: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不签收法院离婚调解书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调解书的效力等同离婚证,无需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那么当对方不领法院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处理的呢?今日我们来详细了解。

  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此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书一经送达当事人签收就与生效的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调解书只有经当事人签收才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调解书就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因此,离婚调解书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离婚调解书不签字的话是无效的。

  公民通过诉讼方式,请求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同意离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及法律规定出具调解书的,调解书的效力等同离婚证,不需要再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对方不领法院离婚调解书该如何处理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调解书签名前,当事人双方完全有权做出反悔,此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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