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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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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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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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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要夫妻共同承担吗?

  摘要: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的时候,如果双方不能和平解决矛盾的,就有可能造成夫妻双方分居,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那么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承担的?

  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是否夫妻共同承担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个人欠下的债务如果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是属于个人的债务不是共同债务,所以由个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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