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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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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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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配偶被判刑,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摘要:“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有缘才能成为夫妻,应该好好珍惜,但是有些人违法犯罪,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那么这种情况该如何解除婚姻关系。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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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偶被判刑,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1、女方如果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需要向人民法院发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会通知监狱方面,并将传票及离婚起诉书,送达至被监禁的犯罪分子所在监狱,由监狱方面转达相关法律文书。

  夫妻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者其犯罪行为伤害夫妻感情,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失败后,视为双方夫妻感情彻底破裂,人民法院会在坚持离婚一方首次起诉,就判决准予离婚,并将婚内所涉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债务等问题作出依法处理。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

  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界限,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有无和好等方面综合判断。

  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凡属下列情形之一,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4、一方被判处长期徒刑,或其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中的举证问题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 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 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4、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一方进行违法犯罪的时候,可能会判出比较高的有期徒刑,这个时候会严重的影响到了夫妻之间的感情,这个时候是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如果对方同意可以也签离婚协议进行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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