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津离婚律师网
18698070737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离婚

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摘要: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以身体原因或行动不便或故意不出庭等各种理由不出现在法庭上,那么这个婚还能不能离呢?法院会怎么判决呢?请详细阅读以下内容。

12

  网友咨询:我想一下,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出庭的话怎么办

  我想一下,起诉离婚,如果被告不出庭的话怎么办

  追问:即便被告不出席,也会判离婚么

  律师解答:

  如果被告经过法院合法传唤拒不出庭,法院会依法进行缺席审理,所以即便他不来,法院也会判决。

  有家庭暴力,分居,赌博,出轨等证据说明感情破裂,法院会判离婚。

  【相关婚姻法律知识推荐】:

  一、起诉离婚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离婚当事人中被告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实在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应在开庭之前当面向法院递交书面意见,或对书面意见做公证,由代理律师递交给法庭,这样被告可以不再出庭。如果被告没有出庭,又没有提交书面意见,即使委托代理人,人民法院也会按照缺席对待,缺席判决,这样就会对被告不利。

  二、起诉离婚应该准备哪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 “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 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 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 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 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 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 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 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 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 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 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 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 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 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 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 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 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 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 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 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 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 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 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 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 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 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 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 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 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 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小编结语:离婚案件中,夫妻感情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之一,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诉、鉴定结论等证据都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zxlh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