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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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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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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对方不同意离婚如何打官司?

   摘要: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去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成功,一方就会采取起诉的方式离婚,那起诉离婚后该怎么发官司呢?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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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方不同意离婚,在诉讼过程中,有以下情况出现的,可以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破裂无法挽回,法院一般都会予以离婚判决。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还有的就是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日常中常见的,反复起诉离婚,也认为是感情却已破裂,因为一次驳回后,紧接着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不行再提起第三次离婚诉讼,这样的做法就表明了一个态度,离婚的态度很坚决,也是感情破裂的表现。

  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要先理解哪些情形是法院会准许离婚的情形,先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且不可挽回。如果第一次诉讼离婚没成功,可以在6个月后再行起诉。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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