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津离婚律师网
18698070737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离婚

谁来承担诉讼离婚费

  摘要:离婚方式中有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无论是什么类型的民事诉讼都要付诉讼费用,离婚诉讼也不例外。夫妻其中一方向法院提出诉讼的时候,就会被要求提交相应的诉讼费。那么诉讼离婚费该由谁来承担的?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u=288407239,1776188883&fm=72

  一、离婚诉讼需要负担多少费用?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如下: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不等。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也就是说,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从以上内容中我们知道,离婚诉讼费的多少是根据离婚诉讼标的而定的,离婚诉讼涉及的财产标的份额越大,离婚诉讼费用则越高。至于诉讼离婚费用由谁承担责任?原则上,离婚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预交,但并非全由原告承担,往往是由败诉的一方最终承担。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zxlh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