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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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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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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老人去世后一般会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继承人,没有遗嘱和遗赠协议的情况下,就会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但是法定继承人可能是有多个的,这就涉及到由谁来继承的问题,那么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继承法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财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三、办理遗产继承过户手续是什么

  1、公证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之前,先要将进行遗产继承公证,继承人在办理继承过户的时候要先去房屋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房子的属性还是外销商品房的话还需要去市公证处办理公证。

  2、房地产管理

  继承人在办理完遗产继承公证的手续之后,需要带着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进行继承登记。

  3、费用交纳

  继承人在办理房产继承手续的过程中也会产生几笔费用,需要交的三大主要费用是:手续费、印花税、测绘费。

  4、房产过户登记

  继承人在办理了上面的这些手续之后,就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了,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5、领取证书

  如果相关部门将资料审核完毕并通过后,新的房产证书就会出来,按时领取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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