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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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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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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在法定继承中,一般按照继承的顺位来确定遗产分配的顺序,一般第一顺位比第二顺位优先,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那么在继承法中对于遗产继承的顺位是怎么规定的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遗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分配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秩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哪些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对死者遗产作出分配,在死者生前没有有效遗赠或遗嘱,同时也不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情况下,那么只能依法按照法定方式分配。根据《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法定继承中首先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一般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有特殊情况的话也可以不均等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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