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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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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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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放弃继承权要如何进行公证?

  导读: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伴随着各种权利与义务,而我们知道权利可以选择放弃,但是义务需要履行,而财产继承权就是我们的权利之一,那么如果想要放弃财产继承权要如何进行公证?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

  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

  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

  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

  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公证处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当事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没有违反法律的情况,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放弃继承权是个人的自由,应当得到保护。在本人声明不想要继承遗产之外,为了避免以后会发生其他的纠纷,就需要进行放弃继承权的公证。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可以与相关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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