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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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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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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

  公民死忙后,留下的遗产需要分配,分配是有顺序的,从配偶一直分下去,或者生前立下遗嘱。那分配顺序和一些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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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分配顺序

       一、没有立遗嘱那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遗产,法定继承的遗产继承顺序是: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在法定继承中,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有两种情况:

  1、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已全部死亡;

  2、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了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

  这两种情况,不论发生哪一种,有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应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人,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

  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什么是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三、遗产继承顺序的相关规定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遗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时才能依遗嘱继承办理:

  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效力高于法定继承,低于遗赠扶养协议。因此,只有在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但遗产中遗赠扶养协议尚未涉及的部分可以进行继承。

  2、被继承人的遗嘱合法有效。首先,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其次,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因为只有合法的遗嘱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放弃继承权,也未先于遗嘱人死亡。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资格。丧失或放弃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即不再具有继承资格,不能再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时,不适用遗嘱继承,也不发生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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