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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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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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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民事继承纠纷执行程序有哪些以及期限是多久?

  我们知道,继承纠纷是经常发生的一种民事纠纷。发生继承纠纷时,双方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就需要执行。那么,民事继承纠纷执行程序有哪些,期限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天津遗产继承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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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事继承纠纷执行程序

  1、人民法院执行综合组办理案件登记,经庭长审批后,交执行实施组执行。

  2、执行综合组办理评估、审计、鉴定、拍卖和组织变卖工作,并对执行款物进行管理。

  3、执行实施组接到案件之日起三日内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第一次到庭传票。

  4、执行实施组了解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等有关情况,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如搜查、查封、冻结、划拨等决定,需要处理被执行人财产的,将材料转综合组。

  5、实施组报批执行申请费的减、缓、免手续。

  6、对于需要作出裁决、决定的、提出执行异议的、申请听证的,法院执行实施组在二日内将案件移送裁决组。

  7、裁决组对于执行异议的案件,在十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听证的组成合议庭举行听证会,会后七日内作出裁定。

  8、裁决组将裁定书、决定书送达给被执行人。

  9、当事人对裁定、决定未提出复议的,由裁决组再将案件移送执行实施组。案件执行完毕后,实施组将案件材料收集齐全后递交综合组。综合组整理案卷,报批后装卷归档。

  10、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的,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级法院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案件,整理好材料三日内送上级法院。

  二、法院执行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根据《解释》第九十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判决生效后,由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执行人的不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也不同,这里分两种情况:

  1、请人或者被申请执行人,只要有一方是自然人(即个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一年内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2、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双方都是单位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在6个月的时间内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

  无论何种情况,超过法定期限后,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

  三、继承纠纷分为哪几种

  继承纠纷可分成两类:

  一类是非侵权纠纷,如继承人仅对遗嘱的效力、遗产的范围和数额、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等问题认识不一而产生的纠纷。

  另一类是侵权纠纷,即因发生侵害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如:非法取消继承人、受遗赠人资格的行为;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行为;非法处分未分割的遗产的行为;非法扣减继承人应继遗产份额和遗赠财产的数额的行为;法定代理人损害被代理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的行为;遗产分割时,未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的行为;非法剥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依法可以分得遗产的权利,或者非法扣减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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