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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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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我国法律对于婚姻自主权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每个人都有权力决定自己的婚姻,侵害婚姻自主权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那么我国法律对于婚姻自主权的规定有哪些?婚姻自主权有哪些内容?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一、我国法律对婚姻自主权的规定

  《宪法》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9月1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婚姻自主权的定义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即公民依法按照自己的意志,自愿地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干涉的自主的权利。男女公民对于自己的结婚或离婚问题,在遵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的完全自由,任何人都无权代替他们做出决定,或者强迫他们作出违背自己意愿的决定;不但父母无权干涉自己子女的结婚或离婚的自由,而且子女也无权干涉自己父母的离婚自由和丧偶一方的再婚自由。婚姻自由是中国婚姻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我国法律对于婚姻自主权的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从上面的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宪法、民法总则、婚姻法、刑法对婚姻自主权的内容都有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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