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津离婚律师网
18698070737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家庭暴力

哪些行为属于家暴?

  摘要:家庭成员间,相互的尊重和信任是最基本的。如果受到家暴,这样不安的生活如何继续下去。那么家暴行为有哪些呢?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

家暴

  实践中,要判断是否属于家暴行为,可以先确定家庭暴力被分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

  并且,这三种暴力具体表现如下:

   1、身体暴力:夫妻一方殴打另一方致死、致残、重伤的;夫妻间经常性的拳打脚踢、咬、扇耳光等人身伤害或者羞辱行为;妇女在孕产期间遭配偶殴打的;由第三者介入对配偶的身体伤害行为等。

  2、精神暴力:冷暴力、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经常性的威胁、恫吓、辱骂造成对方精神疾患的;以伤害相威胁、以损害家具、伤害动物、打骂孩子相恫吓造成对方精神恐惧、安全受到威胁等等。

  3、性暴力:经常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造成伤害后果的;酗酒后以暴力强行与配偶发生性行为,致对方不堪忍受的;以暴力方式强行对配偶实施变态性虐待的行为等等。

  由此,如果有以上的行为表现,那么就可以判断为家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之间偶尔的打闹、争吵,如果不会给对方造成人身自由、身心健康等方面的侵害,那么也就不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一旦被家暴后,建议可以到当地政府妇联或者民政部门求助,必要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zxlh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