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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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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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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在什么时间提出?

  摘要: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并不少见,但有些受暴者却沉默不语。其实,任何人都不应该对暴力沉默,要积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合法权益,那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在什么时候提出呢?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详细讲解。

安全令

  按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在以下时间内提出:

  1、离婚诉讼提起之前;

  2、离婚诉讼过程中;

  3、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

  因此,按照以上规定,其实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时间几乎没有限制,只要还未判决离婚诉讼,那么便可以请求人身安全保护令。

  并且,申请人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时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禁止被申请人继续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要求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其他人身保护措施。

  另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紧急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而且,申请人不敢申请的,其近亲属或其他相关组织都可以代为申请。具体而言,相关组织和国家机关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庇护所、妇联组织、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

  当然,当遭受家庭暴力伤害时,除了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报警处理,比如生命健康遭到严重威胁。另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要是依靠自身能力难以收集证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擅长处理离婚纠纷的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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