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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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是离婚案件里面频繁出现的词汇,它往往是家庭矛盾的始作俑者,那么当出现家暴,在离婚案件是怎么判定的呢?下面由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1、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2、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施暴方进行过错赔偿;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因为发生家庭暴力而提出的离婚,法院会认为是感情破裂然后判决离婚,受害方还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赔偿,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则由法院参考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家暴是离婚案件里面频繁出现的词汇,它往往是家庭矛盾的始作俑者,那么当出现家暴,在离婚案件是怎么判定的呢?下面由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
1、有家庭暴力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
2、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施暴方进行过错赔偿;
3、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
1)《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于因为发生家庭暴力而提出的离婚,法院会认为是感情破裂然后判决离婚,受害方还可以要求施暴方给予赔偿,离婚时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则由法院参考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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