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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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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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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家暴离婚需要的证据

  摘要:尽管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护力度,但女性遭遇家庭暴力的现象仍然占据较大比例。如果当事人以遭遇家庭暴力诉请离婚时,只是口头陈述,无相关证据材料证明,一般很难认定为家暴。那么,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呢?下面由天津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一、家暴离婚需要哪些证据

  1、注意保留家暴后写下的悔过书;

  2、向妇联等机构投诉的证据;居委会等部门进行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介绍信;

  4、到医院就诊的诊断证明书及鉴定书;

  5、留存被打后的照片、录影等资料;

  6、如果有目击证人的,还可以劝说证人出庭作证或提取证人证言。

  二、如何认定家庭暴力

  对于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应从主观过错、伤害行为、伤害后果的程度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

  1、施暴方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施暴方实施暴力行为在主观上具有明确的目的性和故意性,过失的情形应予以排除。

  2、具有伤害行为。家庭暴力的类型一般有三种,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和性暴力,家庭暴力的伤害行为指的是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了侵犯其人身、精神或性方面的强暴行为,在客观上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也可能是消极的作为。

  3、伤害行为必须达到一定程度。可以从两方面判断:

  (1)在程度上达到轻微伤;

  (2)在时间上具有延续性,比如一年以内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三次以上。由于轻微伤是刑事领域法医学鉴定上的一个概念,这就要求受害方在受到家庭暴力伤害后积极保留证据,如报警、验伤等,以便证明对方的伤害已经达到家庭暴力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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