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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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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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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那些事儿

  摘要:家庭暴力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比较普通的社会化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会不同程度存在家庭暴力问题。谁都不能为家庭暴力寻找借口,家庭暴力的存在就是社会的弊端,被施暴者受到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也受到了心理上极大的损害。那么有关家庭暴力,你了解有多少呢?下面由天津离婚律师为您详细讲解一下有关家庭暴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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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首先要懂什么是家暴?

  答: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遭遇家暴向谁求助?

  答:可以向加害人或其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此外,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如果不便上门求助,可以拨打12338妇女维权热线,这个由全国妇联设立的全国统一热线电话,可受理有关妇女儿童侵权案件的投诉。

  三、如果举报家暴之后怕没家回,怎么办?

  答: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暴受害者提供临时生活帮助。目前,全国已有近400个城市设立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提供庇护。反家暴法还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要依法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四、施暴者持续骚扰,不畏惧告诫书,怎么办?

  答: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暴法指出,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仅仅只有当事人能申请,若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受到威胁无法申请,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等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法院须在受理后的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则要在24小时内作出。

  五、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的措施有哪些?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时即生效。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院应当给予训诫,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同居期间的暴力属于家暴吗?

  答:《反家暴法》强调,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参照该法规定执行,这意味着同居暴力也被纳入其中。

  七、发现家暴不报案,相关单位责任人会怎样?

  答:对不予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员将依法受到处分责任。

  八、保护令申请的证据有哪些?

  答:出警记录、警方告诫书等都可以《反家庭暴力法》中规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加害人,公安机关处理以后,如果不构成治安管理处罚,就对他进行批评教育,并可出具告诫书,其中就有实施家暴的事实陈述以及不得再实施家庭暴力的警告。

  出警记录、告诫书可以成为法院审理涉家庭暴力案件的证据。此外,加害人的书面保证、悔过书、具有认知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证言、有旁证支持的视听资料、网络聊天、微博等电子信息也可以被采纳作为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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