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津离婚律师网
18698070737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婚外情

婚外情的法律责任

  摘要:婚姻就好像是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甲乙两方都要遵守合同的规则,离婚则是解除合同的唯一合法途径,而婚外情就是违约,将会受到惩罚。婚外情,践踏了当代婚姻制度,而且干扰了婚姻家庭的和睦稳定。那么婚外情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下面由天津涉外婚姻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婚外恋的法律责任问题,将成为法学界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有些学者以不可能在刑法中针对婚外恋规定罚则为理由,反对在婚姻法中规定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这是对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的一种误解。

20140909040505536

  首先,违反义务的法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责任。刑法中的罚则,是针对犯罪来规定的,只有构成犯罪,方承担刑事责任。婚外恋除非发展成重婚(此时已不是婚外恋了),否则就不构成犯罪。因此,婚外恋只应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婚外恋所应承担的是违反忠诚义务的法律责任,而不是违反其它民事义务的法律责任。因此,婚外恋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如下两点;其一,当婚姻的对方以此不理由提出离婚时,婚外恋行为人丧失抗辩权;其二,当婚外恋所导致的离婚对婚姻的对方、子女及家庭造成损害时,婚外恋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由于产生婚外恋行为的原因和情况不同,不同的婚外恋行为人应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对因道德品质败坏,四处寻花问柳,寻求刺激而发生的婚外恋,行为人应承担上述两基全部法律责任;而对因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胁迫欺骗婚姻,以及其它各种低质量婚姻不满而产生的婚外恋,则应酌情免除上述第二项法律责任,并对其离婚积极支持。

  简而言之,夫妻双方相互忠诚,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婚姻本应有的含义,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须承担的一项义务,违反此项义务,发生婚外恋,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并且在追究此民事法律责任时应区别不同的婚外恋情况,做出不同的处理。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zxlh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