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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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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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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什么时候终止抚养费支付?

  摘要:一般来说,对于抚养费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父母离婚后,规定支付抚养费一方抚养费应当支付到年满十八周岁止。那如果子女十八岁后仍在求学,学费由谁承担,也就是说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那么,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下面由天津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抚养费什么时候终止支付?

  1、父母抚养子女一般到18周岁为止,年满18周岁的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3、父母自身丧失抚养能力的,也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成年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在以下情形下成年子女可索要抚养费: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其他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不符合条件的成年子女,可以跟父母协商支付生活费、教育费等必要费用,也可以通过勤工俭学等途径解决学费、生活费等费用。

  相关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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