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津离婚律师网
18698070737 联系我们

律师介绍

刁丽娜律师 刁丽娜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执业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多年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和良好的道德品行,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实战技巧,能够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为当事人及时解决案件中的纠纷与困扰。曾代理多起婚姻家...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刁丽娜律师

手机号码:18698070737

邮箱地址:chaquonline@163.com

执业证号:11201200811345770

联系地址:天津河西区、南开区均有办公地址,可电话预约

离婚财产分割

婚内出轨,离婚时财产怎么分?

  导读:夫妻离婚最不能忽略的就是离婚财产分割,那么如果是因为夫妻一方婚内出轨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出轨方在离婚时还能分割财产吗?离婚时财产要怎么分呢?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u=1849140436,857461597&fm=26&gp=0

  一、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我国新《婚姻法》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这里的关键就在于我们应该怎么样判断是否有过错,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总结如下:

  (1)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的判定,共同生活的区域对外宣称是“夫妻”,同时周围群众是否也认为他们就是夫妻,也就是存在结婚状态。

  (4)虐待、遗弃行为必须是一个长期的行为。如,长期不给饭吃,久病不带就医等。

  在此基础之上呢,我们就可以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情况有一个清楚的划分,如“卖淫嫖娼”、“一夜情”等都不属于过错的范畴。

  同时还应该注意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

  二、如何分割共同财产?

  正如上文所讲,如果夫妻一方出现了上文的过错行为,那么就可以按照相关的法律来进行一个财产分割。如果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的话,如“一夜情”的话,那么和一般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多大的区别。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法》中46条中的一些情况的判断是非常难的,这主要涉及到一个证据的收集与使用,如果非常不幸的出现《婚姻法》第46条的情况的话,最好是求助相关的离婚律师来提醒您应该怎么来操作与收集证据。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Copyright © 2017 www.zxlh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朋友圈